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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没有分到口粮田和房基地,如果是在提出申请和要求的情况下,村委会没有发放则村委会有过错。由于你爸爸在外地工作且他们的户口不在你们村,尤其是...
1、在农村,一般三种情况是可以外来常住申请宅基地的: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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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转入住宅和宅基地,不得再次在村里申请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1)宅基地面积符合本规定的标准,但旧村改造实施村镇规划的除外;(2)出租、出售或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缺乏合理调整的除外),或其他用途,再申请宅基地。
1、不可以:"非农业户口"不属于农村的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申请居住地的宅基地使用权: 2、当事人要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必须符合《宁波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11条的规定,并且不存在本办法第12条的规定之一的,才能申请该项。一,《宁波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村民,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因国家建设、垦区移民、灾(毁)等需要搬迁的;(二)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必须调整搬迁的;(三)常住人口中已领取结婚证书且原有的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后可达到规定面积90%的;(四)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五)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申请建房的其他情形。国家(干)部、职工的配偶是农村户口且干部、职工本人长期与其一起居住的,经其所在单位批准,可随其配偶申请宅基地。第十二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一)已有宅基地并达到规定面积标准90%的;(二)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的;(三)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的;(四)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
1,能否要宅基地,关键要看这个女儿的户口是否迁走,是否在本村继续生活,是否继续与本村保持权利义务关系等。而且要符合“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 2,申请宅基地确实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主要有:(一)耕地占用税及水利建设基金(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三)城建、国土资源部门发放证书只收取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具体标准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 3,上门女婿的户口按规定可以顺利迁到本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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