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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住房确需分户的; 2、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需要调整搬迁的; 3、因国家...
农民宅基地申请条件及审批程序 一、农民宅基地申请条件: 1、一户一宅; 2、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3、必须为本集体所有土地;花憨羔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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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的申请流程: 1、驻乡(镇)工作人员在受理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申请后,要到实地进行踏勘,认真审查申请用地范围、面积、类型等用地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申请宅基地。 2、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及申报材料。 3、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1)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2)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4、农民宅基地审批程序。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向本集体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5、宅基地审批结束后,就可以进行土地登记了。
有关厦门宅基地申请,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日前出台“关于严格一户一宅认定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一户一宅”的认定,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 根据通知,“户”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且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申请户申请农村宅基地,应当指定家庭中满18周岁的一个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除无直系亲属的单身可以单独成一户申请外,其他申请户至少需有两人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对“户”的认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夫妻应当共同申请;未成年人应当与监护人共同申请;成年子女除婚嫁外,不得分户申请;赡养对象应当与赡养人之一共同申请。 厦门市国土局要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应按照严格管理、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的原则,对“一户一宅”的认定严格把关,从严掌握,确保宅基地分配更加公平、公正,确保农村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得以优先解决。执行联合审批制度,进一步研究简化宅基地审批机制,提高宅基地审批效率。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申请宅基地首先由村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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