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可以用身份证。强制执行上黑名单不影响个人身份证的使用。通常法院会先采取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后,申贷人仍然保持拒绝还款态度的,法院会将申贷人列入...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 第二项至 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黑名单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将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是在申请强制执行,在被执行人有财产而穷尽各种手段后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况下,由法院视情节而考虑是否加入黑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可以用身份证。强制执行上黑名单不影响个人身份证的使用。通常法院会先采取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后,申贷人仍然保持拒绝还款态度的,法院会将申贷人列入失信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人,会被限制出行,影响个人正常生活,并且对子女还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丁志忠推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1人已浏览
15,989人已浏览
1,306人已浏览
2,0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