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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则是,双方就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原则均分。法院也可以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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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能够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如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如果夫妻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而承担更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另一方应给予赔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2、产权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时如何分配?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或者父母的名字。1)对该房屋的分配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配。二、如何分配、离婚后房产分配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配?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此情形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配?《婚姻法》司法解释(二)21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财产的分割问题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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