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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派生诉讼有以下特征: 一、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所在公司的法律救济请求权产生的是可以由股东行使。 二、其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一个或多个...
根据《》的相关规定,派生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具体如下: 1、诉讼产生的原因不同:股东派生诉讼是因为公司的权利受到损害,当公司因法定原因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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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权利虽然多种多样,但总的来说,股东的权利可以分成两大类:股东的个人性权利和股东的公司性权利。股东个人性权利是指法律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股东可以单独要求并实现的权利,诸如分配权利、认购股份的权利、要求记录其投票表决的权利等。股东公司性权利则是指股东不能够单独实现,而是与公司的发展紧密相关的的权利,比如投资收益权。根据与公司成员之间的契约而享有的、能够对公司事务和事项作出决议的权利。股东派生诉讼是股东公司性权利因公司本身遭受到侵犯而间接受到损害,只有当公司因法定原因未起诉时,才可以由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股东直接诉讼的起因则是因为股东个人性权利受到侵犯,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的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的侵害,公司怠于行使诉讼权利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股东派生诉讼中的原告有两种: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2、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天以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1%上述股份的股东。股东派生诉讼中的被告也有两种:1。执行公司职务时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除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个人和单位。
根据《》的相关规定,派生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具体如下: 1、诉讼产生的原因不同:股东派生诉讼是因为公司的权利受到损害,当公司因法定原因未起诉时,可以由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股东直接诉讼的起因则是因为股东个人权利受到侵犯,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2、诉讼后果不同:原告股东在派生诉讼中胜诉,则胜诉的利益应当归于公司,而非原告股东;而在股东直接诉讼中,无论原告股东胜诉抑或败诉,一切利益和不利的后果均归属于原告股东,与所持股份的无关。 3、诉讼目的不同:在股东派生诉讼中,股东提起诉权的目的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也间接地维护了自己的利益;而在股东直接诉讼中,股东提起诉讼的目的是纯粹为了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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