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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保险申请报销条件(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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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现在我们来看一下这两个条件分别是: 1、用人单位有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并且在职工生育时为职工缴费累计达12个月。生育保险个人是不得购买的,是一定要由用人单位代为购买。 2、职工生育符合我国计划生育这一项基本国策,才可以享受我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若是生育二胎者必须符合我国新出台的二胎政策才可以享有生育保险报销。因此,在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对生育保险进行报销。
生育保险清算条件: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生育(流产)时仍加入保险的员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使用者向社会保险经营者支付不超过本公司工资总额的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采用税前支出的方法间接补助,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由使用者承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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