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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还在上诉期,可以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如果出现新情况,新理由也可以重新提起诉讼。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需要在六个月之后,再行提起诉讼...
离婚起诉被驳再次起诉需等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六)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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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俗话说没有离不掉的魂。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原告撤诉的,通常情况六个月以内起诉,法院不予受理。但是过六个月以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实践中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的。
此事涉及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其中“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在受理案件时,一般由法院审查原告在6个月内起诉的新情况、新理由,以决定是否立案。而“新情况、新理由”的本质特征应是第一次判决后出现了可能足以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和重要情节等,且这些事实的发生依据现行的相关法规可以被法院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案例: 刘女士与丈夫结婚8年,起初两人相处甚好,但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产生矛盾,且不断吵架。无奈中,刘女士于近日到北京市房山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但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刘女士与丈夫是自愿登记结婚,且婚后感情尚好,双方均应珍惜,慎重对待婚姻问题。现夫妻关系紧张,主要也是因家庭琐事及双方缺乏沟通交流所致,但夫妻感情并未真正破裂。为此,法院判决驳回了刘女士的诉讼请求。 经过法官的劝说,刘女士也冷静下来,准备再给丈夫和自己一次机会,试着挽救婚姻。但2个月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刘女士发现丈夫竟然有“外遇”。于是她立即书写了一份诉状,准备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但正要起诉时,她的一位朋友说,法律有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本案中,刘女士发现丈夫有“外遇”的事实而决定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主张,显然是基于其丈夫对自己不忠的事实和重要情节基础之上的。所以,如果刘女士能够用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丈夫不忠于婚姻的事实,法院可以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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