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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在深圳,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和解和行政申诉等途径解决。下面法律为您介绍深圳消费维权途径。 一、协商和解...
当消费者权益遭受到侵害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以下五种途径解决纠纷: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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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工商部门“12315”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维权是指维护个人或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权的范围可能包括人身损害、土地纠纷、医疗事故、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纠纷,所进行的行政及司法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示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向网站投诉。 各个大型购物网站有自己的客户服务部门,处理各种交易纠纷。消费者可向网站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记录,进行投诉或举报。有刑事犯罪嫌疑的,各个大型购物网站还将向公安机关及时反映情况。 二、在网上报案。 一旦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为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已受骗的消费者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部门去查封网站和骗子的手机电话及银行账号。消费者可向各地公安局网监处报案,也可电话报警。 三、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与 普通商品一样,网上购物的商品发生消费纠纷,也可向省、市消协投诉。维权热线12315.对于网上购物存在的风险,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要尽量索取购物凭 证或保存交易协议(包括电子版)等相关证据,网上购物的实际经销商大多数是外地公司,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如果已购商品发生纠纷,应按属地管辖原 则,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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