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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作出规定:“因劳动合...
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跟你续签,而你仍不同意续签的。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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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或约定,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变更是在用人单位的客观情况发生极大变化,有必要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加以调整的情况下发生的。其可以发生在劳动合同订立后但尚未履行时,也可以发生在履行过程中。从用人单位方面来说,由于转产、调整生产结构或经营目标等客观原因,需要对产品、经营方式等进行相应调整时,劳动者的岗位也有可能做相应的调整;从劳动者方面来说,由于劳动者身体健康、劳动能力、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原因,在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对其岗位加以调整。(二)变更的原则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三)变更的情形1、登记事项的变更(33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合同的履行。2、合并、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无论有没有签订同意书,其实对企业来说是对劳动合同中工作岗位进行变更,一般企业劳动合同工作岗位这一项都写很宽泛,本身漏洞不多。其实你的调岗已经既成事实了。不管企业在合同或者协议中约定与劳动合同法有冲突的条款,都属于无效条款。你可以提前30天申请离职,30天后可依法离职。如果是试用期需要只要提前三天即可。这里你有注意一个技巧问题,在提交书面离职申请的时候,你需要让接收离职申请的负责人写收到申请的回函给你,不然你无法证明你提交离职申请的时间。既然企业敢违法制定规章制度,那么你可以这样做,表面答应企业提前3个月离职的要求,提交离职申请的时候一定要让接收申请的人写回函,回函日期就是你提交申请的日期,那么只要回函拿到手,你在一个月后就可以依法离职,不用理会提前3个月离职的规定了,回函在手里就是证据,企业想耍赖或者不给工资,是绝对没有机会的。
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据上,1、公司不算提前终止合同,同时,合同到期终止,公司不续签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也无须支付“代通知金”;2、补偿金的年限从2008年起算,至合同终止之日,即公司对你的补偿金支付是合法的;3、2008年前的保险你完全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缴或对你进行补偿;4、公司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和你补签合同,你就不能再主张双倍工资了;5、你取得的资格证,公司应该交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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