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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的效力要高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规定与劳动合同的规定不同时,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适用集体合同标...
根据《劳动法》第35条的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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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劳动者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两者出现不一致时,应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条款为准。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则用人单位与职工应当适用集体合同。 风险提示:一般情况下签订集体合同的情况分为专项集体合同,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还可以签订行业性、区域性的集体合同,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究竟是不是“集体合同”,可以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具体规定衡量。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就你说的情况看,你这个具体问题的关键应该是,这些“人事职员”是不是代表工会组织的或是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如果是,则集体合同成立,反之则不成立,即为合同无效。但这是与不是“代表”的问题,这里是无法帮你判断的。只能是你自己判断,或向当地市县级工会组织询问了。但一般来说,事到如今,单位不会给你留下这一他们有能力弥补的重大漏洞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劳动者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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