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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
你这种情况首先应区别企业性质,你提到是私营性质,是单纯合伙性质的企业还是注册了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是合伙企业性质,你现在的情况是属于自愿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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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公司法人不可以单独注销。 公司法人代表作为法人法定代表,在取得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后。可以办理注销公司的手续。但是,法定代表人代表无权决定公司否注销,股份或者有限公司的注销均需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同意解散公司的决议书。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法人或代理)签署的注销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未决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全体合伙人均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得成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1、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可以因执行合伙事务而从合伙企业获取报酬,但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是没有任何利润的,因此当有限合伙企业有利润可供分配时,应当适当地照顾有限合伙人,可以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先将利润分配给有限合伙人。 风险提示:在亏损分担问题上,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是一致的,即有限合伙企业还是要执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不得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如果合伙协议中有这样的约定,该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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