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最新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案外人异议之诉和审判监督程序不可以同时提起。因为法院不会为了一个案子同时用两种不同的诉讼程序来审理,不符合效益...
根据最新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案外人异议之诉和审判监督程序不可以同时提起。因为法院不会为了一个案子同时用两种不同的诉讼程序来审理,不符合效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新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案外人异议之诉和审判监督程序不可以同时提起。因为法院不会为了一个案子同时用两种不同的诉讼程序来审理,不符合效益原则.执行异议之诉针对的是执行行为本身,核心在于以案外人是否对执行标的具有足以阻却执行程序的正当权利为前提,就执行程序应当继续还是应该停止做出评价和判断。如案外人权利主张所指向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或者其诉讼请求所指向的标的物,与原判决、裁定确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或者该权利义务关系的客体具有同一性,执行标的就是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特定客体,其则属于“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情形,应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也就是说,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并不是对执行的生效的法律文书本身的合法性、准确性提出异议,而是针对具体执行行为针对的标的物。
执行异议之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处人提起执是议之诉的,以申请执行人为就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应当就其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据证明责任。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申请执行人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法院准许。
债权人、债务人和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执行程序或执行行为不当的,可以提起执行异议。 债务人和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不应对其或其拥有的财产性权利进行执行,并要求排除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的,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引用词条)。执行异议之诉是2012版《民事诉讼法》颁布施行后增加的诉讼种类。 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是不同的两个程序。前者异议程序为异议--裁定--复议,后者程序为异议--裁定--起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0人已浏览
291人已浏览
1,757人已浏览
2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