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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一年)以上且本人正常缴存六个月(含六个月)的在职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二年...
职工在申请贷款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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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使用公积金贷款是需要满足当地公积金贷款政策,并满足规定条件才能够办理。贷款主要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职工在申请贷款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真实、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其它证明资料;购买自住住房的,还需支付占购房价款30%(含30%)以上的首期付款; 4、同意按照规定设立抵(质)押、保证等担保手续,且抵(质)押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没有可能影响贷款偿还的债务; 6、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7、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配偶双方在还清贷款本息前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员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的金融支持,是住房保障型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除了具有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其他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当员工有其他债务时,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很大,违反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的原则。五、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和住房贷款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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