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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1.年终奖是上一年的绩效奖励,即使下一年离开了,也是该拿的,并不是占了公司的便宜; 2.辞职是你情我愿的事儿,舍不得走大家可以谈,条...
所谓年终奖是企业鼓励员工、激励员工认真工作的一种方式,也是对长期表现好的员工的一种认可,是公司对员工的一种福利。 劳动法对公司年终奖的发放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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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因自身的原因离职。如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合同、自身因病解除合同、自身不能胜任工作、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此时,可以认为员工没有遵守当初的约定,构成违约,由此带来的否定性后果就是“得不到年终奖”。这可以说是员工自身可得利益的丧失。 (2)员工因单位的原因离职。如单位克扣工资、不提供劳动条件、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性裁员、客观情况下发生重大变化裁员等情况导致员工离职,应该认定单位违约,单位应当支付一定比例的“年终奖”给员工。 (3)其他原因。主要是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 对于“试用期解除”,由于我国限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所以一般不会发生年终奖支付的问题,除非规定工作一定时间就有一定数额的年终奖。 对于“协商解除”,要分清是谁先提出的。如果用人单位先提出协商解除,笔者个人认为应该支付离职员工年终奖,除非协商协议中对此有明确的可以不支付规定;如果劳动者先提出协议解除,则表明劳动者放弃了年终奖的利益,除非解除协议另有规定。 对于“终止”情况,一般来说,离职员工应该没有年终奖,此时双方都没有违约的情况,应认可其效力。
首先,从合同的书面约定看,可能对你不利。但是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公司三档工资制度(比如文件、规章、书面材料等)、以及你的个人工资条,以往年度的工资等,可以说明你的实际工资。如此,可要求单位据实发放。 当然,对于单位剩余发放的余额也需要搞清楚其性质,究竟是工资还是年终奖,如果是年终奖需要根据公司的年终奖发放机制执行,可能主动辞职不发放年终奖。
公司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公司通知你主动辞职的目的是不想支付相关的赔偿金,你如果不主动辞职而让公司主动和你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你会有权利得到相关的补偿。年终奖的获得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依法依情你都有获得的权利。劳动争议案件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比如成本比如情绪因素,要考虑自己想要得到的是什么,因此具体的情况要具体分析。如你所述公司老板决定让你走人必定会多方刁难,这样你需要采取合理的措施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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