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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日安排工作补休法律没有时间规定。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休息日安排职工工作,应当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工资200...
劳动法里面没有节假日加班串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应当安排休息,因工作需要无法休息的应按工资的300%发放加班工资。并没有补休就不需要发放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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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要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三倍的工资。法律没有三倍时间调休的强制规定,如果劳动者愿意调休,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只要符合《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就不算作加班。单位不用支付加班费用。但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2、轮班制职工的工作性质属于综合工作制。在交通、铁路、邮电、航空、旅游、医院等服务行业中,由于连续作业等工作特殊性,常采取这种轮班制度。这种工作制度,在周六、周日也会上班。 3、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与其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采用调休转休的方法,确保享受休息休假的权利,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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