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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扣除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除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即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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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况和你一样拉.我进公司5个月,我辞职老板不批.说现在要走这个月工资就没有.而且我们每个月还被扣留15%当压金呢,现在我辞职了.他说得做满3个月才把钱还我.不然就没有,但是这情况和劳动局反映.要嘛就书面形式投诉.但是劳动部门做事拖泥带水,迟迟都没有办,我看你得考虑你的工资多少.来做好提出投诉和仲裁的心里吧
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员工工资,如果单位克扣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要求对方支付足额的工资。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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