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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共同贷款,但是一方名下的房产,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
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如果房产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如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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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名下有房贷的,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离婚时房贷也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至于具体如何承担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如果房产离婚后归一方所有的,则可以办理转贷款,房贷也由这一方负责偿还,对于已偿还的部分,这一方需要补偿对方。
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拘泥于各半分割。
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如果房产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如果房产只登记了夫妻一方名字的,则认定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仍归一方所有;不过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就共同还贷的部分给予自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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