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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部现在,全国范围内,已经没有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的划分,城乡居民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农民变居民,不影响其对宅基地和承包地的使用权。...
展开全部由于农村是集体经济,农村户口迁出后就等于默认放弃,不再享有当地农村的集体利益分配,包括:土地,林地,宅基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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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不予确权的12种情形!农村宅基地不予确权登记将被回收! 第一农经网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土地确权直接关系到农民朋友的利益,因此一直受到大家的关注。但确权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能进行确权登记的情况。 1、主动放弃二轮承包经营权未承担农业税费义务的按无田户处理,不予确权登记。 2.农村二轮承包时,没能力种田没承包的孤寡、单身户、五保户,按无田户处理,不予确权登记。 3、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户口外迁不在册或按当时政策不符合分田条件的人员,目前户口仍在外地或已回迁,要求分田的,暂不处理。 4、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未承包到户的土地原则上暂不确权登记,归集体所有。 5、在承包土地上未批先建、改变用途的不予确权。 6、承包农户代种他人承包地的,现代种户要求确权的,原则上不予确权。 7、承包地已被依法征占,并已得到相应补偿,确权登记时要从承包地块面积中减除,进行变更登记。(也就是说被依法征占且得到补偿的这部分地块不予登记) 8、承包户的承包地被全部征收、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不再确权发证。 9、机动地、经济地、荒地已纳入承包地管理的继续作为承包地管理;未纳入承包地管理的,不再进行确权登记。 10、家庭承包人员死亡的,家庭承包户没有消亡,还按原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家庭承包户消亡的,原家庭承包土地不予确权登记。 11、退耕还林领取了林权证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颁证。如果没有领取林权证,但领取了退耕还林补贴,应尊重农户自己的选择。 12、法律法规规定限制土地权利的,不予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土地分类的方法不同。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所有制性质划分,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中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按照土地用途划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其中,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因此,从土地性质和用途上来说,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2、按照2017年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土地进一步分为耕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其他土地等12类。其中,农村宅基地属于住宅用地,农村道路占地属于交通运输用地。
最直接的就是试点地区可以申请进行宅基地有偿退出和抵押贷款。当然,指的是那些在其他地区已经有了安置的不需要农村宅基地的人,或者需要用钱的人。试点地区都在进行有偿退出宅基地,价格也是从每亩几万到几十万不等,主要还是看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市场总体情况,各地的价格也是不一致的,相信不少试点地区的人已经尝到了甜头。再有就是这两年,宅基地的审批流程简化了。以前申请宅基地可能要跑好几个部门,现在基本上就提交给村里,就可以了。当然,同样的,审批流程简化了,那么管理就更严格了,在评审阶段会严格很多,所以手续不全或者不合格的,就别想了。值得一提的是,经过一些列的改革后,宅基地肯定会空闲出一部分来,这让符合条件但还没有申请下来宅基地的农民来说无疑也是个好消息。那些退回来的宅基地如果没有其他规划,最终会批给申请人的,所以这也是一大利好了。这一项政策对试点农民来说也是好消息,对于退回来的宅基地肯定有部分会闲置下来,这也方便了想申请宅基地的人。总的来说:希望宅基地改革制度经过试点之后,能总结出一套新的标准,最终让所有农民都能因这项政策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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