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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长沙市社保问题补交,单位或他人代办与个人办理的流程大致相同,需要注意的是长沙本市户籍可以直接补缴社保,外地户籍只有非农业户口在本地已有工...
答:办理土地登记的前提条件必须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你反映的问题主要由你所购买的“商品房”的用地手续不合法造成。按法律规定,不能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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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应当提交的申请登记资料 (一)岗位责任人:受理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依据申请人申请收取预告登记资料,查验申请人身份证明,就申请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申请登记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予以受理对申请登记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资料和不予受理的原因。 (三)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核、记载于登记簿 (一)岗位责任人:审核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审核登记申请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2、申请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不相冲突 3、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4、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相冲突 5、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申请登记符合上列条件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申请登记不符合上列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原因。 (三)时限:3个工作日 (一)岗位责任人:缮证、发证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缮写预告登记证明,将预告登记证明发给权利人。 (三)时限:1个工作日
长沙商品房限购令细则有哪些?限购令出台将给长沙楼市带来怎样的影响,让我们共同拭目以待!一、已拥有1套住房的家庭(环长株潭户籍家庭),限购一套90平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对在本市市区无住房并能够提供本市居住证的外地家庭,在主城区限购一套90平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对在本市市区,已拥有2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拥有1套(含)以上住房的外地家庭、不能提供本市居住证的外地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购买90平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二、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本市购房的,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三、限购期间,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已有住房以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时间为准。四、对购买90平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应在申请房地产预告登记时,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非同一家庭的2人以上共同购买90平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的,应分别填写《申报表》。购房人应对《申报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证明或虚假信息的,应承担相关责任。五、限购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限购政策,履行告知义务,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申报表》,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对外地家庭购房的、还应核对本市居住证),在《申报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六、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执(从)业员,不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暂停网上签约,其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由当事人承担相关责任。七、限购期间,国家、省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八、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解释。
通过与开发商直接交涉采取和解协商的办法。如果在保修期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如果开发商不积极整改,可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建筑法》第61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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