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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拖欠工资的主体是法人,即该有限责任公司,并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不管有限责任公司欠多少钱,都与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没有关系。 遭遇公司...
没有。股东对公司负责,不对公司债权人负责;公司的责任属于公司的责任,原则上不能追究股东。股东以认购的出资额为限,不对个人财产负责。股东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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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督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经济补偿和赔偿的标准。《条例》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支付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不能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和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的,经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最长限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是无故拖欠的。
1、用人单位扣除或无故拖欠工人工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工人工资报酬外,还需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的25%的经济补偿金。2、如果使用者有以下情况之一,劳动行政部门命令在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差额部分的,过期不支付的,使用者命令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或未按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者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规定支付。3、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向劳动者全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人民法院应依法发出支付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不仅可以索要拖欠工资,还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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