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一、房屋买卖时卖方需要准备以下这些材料:1、产权人身份证;2、户口本;3、房屋所有权证;4、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和原购房合同;5、共有产权人声明;6、结婚证复印件;7、产权人印章;8、土地使用权证;九、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审批及申请手续。十、买卖合同。二.买卖房屋时,买方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买方本人的身份证明书;2、户口本;3、我的印章;4、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居留证和工作单位证明;5、港澳台人士需提供身份证、回乡证、外包单;6、买卖合同;7、如需贷款购房,还应提供贷款银行所需的相关手续。
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5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