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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干了多少年,如果自己走了,公司能够不用赔偿

2022-07-13
1、合同到时,公司能够拒却续约(即强制赶人)。但要支付经济赔偿(2008年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限定,在08年1月1日后到时的固定时限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商定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认可续订的情形外,需要支付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准则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按2年计量;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 2、不代表公司默许。但是,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超出一个月不满2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水。(第82条) 3、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满2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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