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你们在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未经过你的同意,无权单独以房产抵押向银行贷款。银行未进行严谨审查,也存在过错。你丈夫在你不...
你最低可以依法得到你们婚内取得的所有房屋的一半的财产,该房产不论登记在你名下还是他名下。如果能够调取到男方有小三的确凿的证据,你还可以主张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妻子于2005年5月27日,在信用社主任的同意下,用自己的别名为别人贷款3万,期限6个月,但借款时没有提供贷款需要的任何材料,在合同上我妻子签的姓名也不是身份证上的姓名;并且借款人打了一借条,信用社主任在这上面作了“此款与XXX(我妻子)无关,由XXX(信用社主任)负责收回”的说明。现在贷款已经超过了还款期限,借款人至今仍未还款。请问我该怎么办?(注:我妻子不是信贷人员)望各位律师继续真诚相助答:如果你妻子承认自己签字,就应该承担贷款责任,另外真正的贷款人是否直接把钱拿走?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对以你丈夫的名义所开设的个人存款账户情况进行调查。 所谓个人隐私,又称为私人生活秘密,所指的是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私人信息秘密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等。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具有不可侵犯性,即便是夫妻一方也不得侵犯另一方的隐私权。
1、你们在婚姻期间并无书面财产约定,因此,婚后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可依法分割。你丈夫到底有多少积蓄,可请有经验的律师想办法查实。 2、你手上的那些照片可作为证据,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6人已浏览
677人已浏览
1,681人已浏览
9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