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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者辞职后,如果期限届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算清楚其离职工资。劳动者的工资要按照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和其实际工作天数...
如果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三十日天后可以离职,在试用期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三天后就可以离职;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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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职工工伤复发,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并提出休息治疗建议的,休息期间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资福利待遇按正常上班不变。
工伤是否辞职不存在赔偿多少的问题,二者赔偿项目不同。选择不离职的,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选择离职的,可以“三金”同领。 工伤职工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2.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是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4.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是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 5.生活护理费: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6.辅助器具费: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 7.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前提是构成伤残等级。构成一至四级伤残的,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构成五至十级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保存通知单位的证据。如果是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到期员工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即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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