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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办理失业保险条件: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
申请人直接前往服务站申领时,应如实填写《XX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的相关内容,并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失业证和2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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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失业保险 (1)用人单位应当从失业人员失业之日起3日内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保险手续,影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 (2)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明; ②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③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④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4)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失业人员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失业人员就业情况证明,按月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开具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失业人员必须每月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说明接受培训和求职情况,无正当理由不说明情况的,扣发当月失业保险金.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立即向失业者发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将失业者名单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天内向社会保险经营机构报告。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员工失业后,必须持有本公司发行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立即向指定的社会保险经营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终止劳动关系、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按下列程序办理:1、用人单位应当办理解聘备案,经办机构应当审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和月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持有职工个人档案、单位、区(市)社会保险征收机构签署的《失业人员登记表》、《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市四区用人单位应当到青岛就业服务中心解聘备案服务窗口,五市三区用人单位应当到单位所在的市、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解聘备案和档案转让手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受理用人单位提交的解聘备案材料,审核单位和个人参加并缴纳失业保险。符合条件的,应当立即办理失业人员解聘备案手续。同时,按照国务院、省、市失业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对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应当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应当具《失业保险月数》.个人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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