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通事故起诉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交通事故提起诉讼需要注意什么, 1、谁是原告,有谁来主张权利。这看似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为122。注意事项如下: 1、说明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和人员伤亡情况; 2、肇事车辆逃逸的,尽量说明车型号、逃逸方向等; 留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确定。死亡赔偿金通常是根据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的,而普遍的计算方法是以户籍为准。如果是城镇户籍,死亡赔偿金则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如果是农村户籍,则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使用不同的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存在问题,因为根据我国的现状,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非常普遍,他们的收入和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没有太大的差异。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再审案件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
(一)案件受理费涉及损害赔偿,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人已浏览
15人已浏览
21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