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包括留置期限届满、调解结束移送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等,而解除的程序依据解除的情形而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一条...
1、包括留置期限届满、调解结束移送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等,而解除的程序依据解除的情形而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一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保留是监察机关调查严重职务违法行为和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必须依法严格把握用。 根据监察法,留置的适用条件包括: (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 (2)监察机关已掌握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和证据,仍存在需要进一步调查的重要问题; (3)有下列情形之一: 1、涉及重大复杂案件; 二、可能逃跑.自杀; 三、可串供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 4、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的行为。 (4)经监察机关依法批准。
留置条件:被调查人涉嫌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已经掌握了部分违法犯罪的事实和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涉及案件重大、复杂、可能逃跑、自杀、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经监察机关依法批准,可以留在特定场所。《监察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这里的三个月是固定期限,不因案件变化而变化;留置期限不能因发现新罪(监察机关之前未掌握的被调查人职务违法犯罪)而重新计算。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最长留置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留置,是监察机关调查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必须依法严格掌握,慎重使用。监察法规定,留置的适用条件包括: (1)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 (2)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2)可能逃跑、自杀的; 3)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4)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4)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55人已浏览
566人已浏览
565人已浏览
8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