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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没有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决准予离婚,审理离婚案件影响最终结果的依据,是法院查明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且无和好可能性。根据我国《婚姻...
法律并没有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决准予离婚,审理离婚案件影响最终结果的依据,是法院查明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且无和好可能性。根据我国《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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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没有判决离婚多半是因为起诉一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所以判决不予离婚。 法律并没有规定第一次没有判决离婚,第二次就必须判决离婚。不管你起诉几次,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得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没能和好的可能。有了这方面的证据,法院才可以判决离婚。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法院一般不能根据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陈述的内容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后,法院只能是根据第一次起诉后夫妻双方的实际感情状况,以及双方提交的相关证据确定感情是否破裂,之后才可以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第二次起诉不是法院必须判决离婚的条件。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 其一、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法调解,则法庭会判决双方离婚; 其二、如果双方的感情没有破裂,可以进行调解,则法庭不会判决双方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若法院确认感情破裂,且经调解无效,就能判离。若不能确认感情破裂,或经调解成功,就不能判离婚。且感情破裂的情形主要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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