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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逾期怎么处理:(一)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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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逾期怎么处理:(一)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二)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均应提交书面申请,并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四)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并在提出申请之日起七日预交鉴定费用。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五)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六)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本院许可。证入到庭作证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在申请后七日内预交,到期不预交的,则对其申请不予准许。(七)新的证据的提供期限为: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一审开庭前或者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化;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八)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
工程逾期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工程逾期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依据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要载明工程完工的期限,施工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施工的,就属于工程合同违约。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根据《商社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开发人员应在商社交付使用后60天内将需要提供的住宅权利登记的资料提交给住宅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果开发人员没有按照上述日期提交住宅权利登记资料,购买人员无法按照约定日期或规定日期取得住宅权利证明书,开发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上述规定期限按合同未约定的住宅权利证明书的取得日期计算,商社买卖合同的目标物为尚未建成的住宅,按住宅交付使用后90天计算的商社买卖合同的目标物为竣工住宅,按合同成立日起90天计算。开发人员未按法律规定提交住房权利登记资料,购房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或规定日期取得住房权利证书,开发人员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一)卖方未按期提交住房权属登记所需材料,买方未按期取得住房权属证书的,商社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处理方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二)卖方未按期提交住房权属登记所需材料,买方未按期取得住房权属证书的,商社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处理方法的,按已支付住房费,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算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三)卖方未按期提交住房权属登记材料,买方未能按约定和规定期限取得住房权属证书的,可以解除购房权属合同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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