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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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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场所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场所和侵权结果发生场所。因此,侵权纠纷案件的侵权地包括侵权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侵权符合下列要求: 1、侵犯他人财产或者损害他人身体的; 2、侵权对被侵害人造成损害; 3、侵权与损害有必然联系; 侵权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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