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管是名义股东,还是实际的出资人,债权人都不能向他们追债。公司依法清算后,有多少财产用来还债的就用多少,多了股东分,不够的股东不补。 下列情...
名义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名义股东追偿债务,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名义股东负责后可以向实际出资人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原则上是不可以的,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债权人才可以向股东追债。 二、通常只要股东存在以下情况时,债权人可以向公司股东追债: 1、股东瑕疵出资; 2、股东抽逃出资; 3、股东未依法进行清算; 4、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
如果股东完成了出资责任,则不能像股东追偿,反之则可以向股东追偿。 《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隐名股东并没有公司法意义上的股权、股份,但如果在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提供了隐名投资者的隐名投资状况,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以实现其债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3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