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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经过离婚冷静期。 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
离婚登记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并写出离婚协议。 (二)双方亲自到一方住所的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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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综上所述,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法定条件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过调解后仍然无法缓解,才能准予离婚,协议登记离婚不用收费,而诉讼离婚要具体情况而定。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整理的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为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为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确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管辖范围,应当以离婚当事人的户籍为依据。当事人双方户口在同一地点的,应当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双方户口不在同一地点的,可以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离婚登记条件:(一)要求离婚夫妻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当事人持有的,协议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就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五)当事人各提交两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六)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不受理离婚登记的情况有哪些?离婚登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不在mainlandChina办理。婚姻登记机关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离婚登记通知书》。
办理复婚登记的程序和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一样的。办理复婚登记时,当事人首先需要准备好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和村(居)委会或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然后双方需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及申请审查通过后,依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另外,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离婚又复婚,复婚之前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规定,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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