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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轨,妻子向妻子索要十万元赔偿,离婚后妻子能否要求精神赔偿

2022-01-22
1,离婚后,虽然不直接抚养子女,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2,从你说的情形来看,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话,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离婚后,如果由您丈夫抚养子女,您这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您这一方无经济收入,可用您的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4,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5,离婚后,如果是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另行起诉。如果是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一般会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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