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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
存在数份遗嘱且内容相互冲突的以最后立的这份遗嘱为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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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有效的遗嘱包含下列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公证遗嘱。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多份遗嘱,条款内容有冲突时,按照下列顺序解决。 ( 1)公证遗嘱效力最高,高于其他任何形式的非公证遗嘱; ( 2)有效的非公证遗嘱之间,后成立的遗嘱效力高于先成立的遗嘱; ( 3)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内容相抵触时,推定遗嘱被变更或撤销。 但是,《民法典》废除了公正遗嘱效力优先原则,因此,《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公证遗嘱的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效力是相同的。
财产公证是有效力的,公证过婚前的财产不进行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但是现在的配偶仍有继承权,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法定一般是均分的,可以自行协商,如果某些继承人存在困难的可能会多分,应尽但没有尽扶养义务的少分或不分。 这里指的配偶是指被继承人去世时处于婚姻续存期的合法配偶,如果没有进行婚姻登记的不算。 被继承人前任配偶也没有继承权,但是和前任配偶所生的子女仍有继承权。 婚前公证财产与遗嘱矛盾的,如果遗嘱没有经过公证,丧偶婚前财产分割一般以公证为准。
存在数份遗嘱且内容相互冲突的以最后立的这份遗嘱为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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