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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我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
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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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休假资格的新进公司员工当年度假=(当年度剩馀日历天数÷365)×年度应享受天数【法律规定】企业员工带薪休假实施方法第五条规定,员工新进入使用者,符合本方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假天数按本公司剩馀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天的部分不享受年薪。预付款规定的转换公式和转换方法为:(当年本公司剩馀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薪天数。2、退休时的年薪=(当年度过日历天数÷365)×年度应享受天数-当年度休假天数【法律规定】企业员工带薪年薪实施方法第12条使用者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员工休假的,员工当年的工作时间应计算未休假天数,支付未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假工资报酬。预付款规定的折算公式和方法是:(当年本公司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薪天数-当年安排年薪天数。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1、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 【法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公式和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2、离职时年休假=(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 【法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公式和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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