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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草案)》第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市政建设的除外。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
在二手房买卖后,如果合同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前房主欠缴的物业费应由前业主承担。如果前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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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车辆被拖车,需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并取回车辆。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违停车辆驾驶人不在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被罚款20元至200元,并可将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时不得收取费用,并应告知停放地点。若因拖车不正确方法导致车辆损坏,则需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商品房认购书是在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前,购房双方签订的一份文书,用于对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确认。在实际购房过程中,认购书可以采用协议书、订购书、购房意向书、定金协议、内部认购书或内部选房书等形式。认购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房屋的基本信息,如买卖双方姓名、房屋地址等;(2)房屋的价格、位置,以及定金条款;(3)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四条,如果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但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 另外,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如果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那么该协议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据报道,陕西省西安市华清园小区的物业自2023年10月开始限制小区业主每次只能购买10度电,每个月最多购买15次。截至2024年2月,该小区已有200多次购买电的记录。尽管如此,许多住户仍然表示电不够用。 据称,由于物业费和暖气温度的不达标,小区内业主拒绝缴纳相应费用,物业为了迫使大家妥协,采取了限电措施。 这样的做法显然违反了法律法规,应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物业还应该退还所有业主的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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