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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通常有以下几种: 1、物业由开发商选定或成立的公司。开发商选择与其有业务关系的公司或者就是开发商自己成立物业公...
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关系主要是购房合同关系,如果开发商未将其房屋全部卖出,那么开发商也是业主,与普通业主承担相同的权利义务。 而开发商与物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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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关系主要是购房合同关系,如果开发商未将其房屋全部卖出,那么开发商也是业主,与普通业主承担相同的权利义务。 而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通常有以下几种: 1、物业由开发商选定或成立的公司。开发商选择与其有业务关系的公司或者就是开发商自己成立物业公司,在业主委员会尚未建立时,物业管理通常以这样的形式存在。 2、合同关系,物业由开发商招标进入小区负责物业管理。开发商以原始业主的身份进行招标招进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统一管理,保证小区物业正常运行?,业主委员会尚未建立时,物业也会有这样的形成存在。 3、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无直接关系。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公司是由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挑选确定的,可以为之前的物业公司也可以是其他物业公司。 开发商与物业最大的区别在于职责内容方面:开发商负责建筑和建造,并负责销售,物业公司是负责管理小区卫生、保安及开发商遗留下了的遗漏工程,日常水电气设施进行监督及服务。
1、如果被拆迁人选择补偿方式,则被补偿的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泛指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2、若被拆迁人选择第二种棚户区房屋改造拆迁房屋回迁安置的,则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标准户型安置,实行“拆一还一”不找差价;若被安置的拆迁面积大于被改造的房屋面积则要增加相应的多余面积金额,超过标准户型建筑的,按照该项目的商品房销售价格结算相应金额。3、无户籍房是否也有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标准?无户籍房产是指之前那些违规建造或自由自有住房建造的统称,因为没有房产证,本应该不予补偿;但是依照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以前自建自住的独立房屋,其权利人具有拆迁区域的正式户口又无其它住处的,可对其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给予一定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由评估机构确认。在当代社会每个地方进行补偿的时候,不论是房屋的类别是怎么样的,具体的补偿的项目范围都是基本上统一的,但是关于具体的金额由于补偿的判断标准不一样,所以也会存在着一些差异,至于具体的补偿的发放费用的话,应当按照货币或者是原地回迁。
发展商与开发商、投资商的区别:开发商是以销售为盈利模式,而发展商是以长期的租赁或投资收益为盈利模式的(一般都是商业地产),投资商就是对项目进行考核,认为有投资潜力就进行投资开发,以期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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