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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被害人发现自己被犯罪分子侵害的话,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申请刑事立案,将自己被侵害的事实及搜集到的相关证据口头或书面陈述给公安人员,公...
1、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的接受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公安机关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应当迅速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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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目击者等旁人)。 2、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3、不予收费,公安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4、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将予以撤销立案。
进行刑事案件诉讼的程序如下: 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 2.侦查; 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 4.审判; 5.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
如果被害人发现自己被犯罪分子侵害的话,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申请刑事立案,将自己被侵害的事实及搜集到的相关证据口头或书面陈述给公安人员,公安机关应当受理案件并向报警人出具受理案件回执,公安受理案件后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被侵害人,被害人对公安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话,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申诉),检察机关应当受理并作出是否不同意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如果检察机关作出同意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应当出具书面意见,被害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直接到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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