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由主办法官酌情安排,只要不超过法定期间就符合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个时间是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没有统一的法定标准或时间,只能理解为合理时间内,这个合理时间以不超过审限为原则,简易程序一般在三个月内,普通程序一般为六个月内,只要在审理期限内宣判都属于程序合法。择日宣判,按照惯例只是通知双方当事人去法院拿取判决书,并不需要开庭。
都出庭完了,只是没有现场宣判,宣判完了就直接送达了,不需要再出庭了。
二审择日宣判并与判处什么刑罚没有直接关联,是否免除处罚或判处缓刑需根据具体案情确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9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5,372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