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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
1、外商独资和外企不是一回事,外企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三种形式,外商独资是外企的一种形式。 2、企业性质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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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商独资和外企不是一回事,外企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三种形式,外商独资是外企的一种形式。 2、企业性质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公司种类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又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和非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公司以出资情况来加以区分,可以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 3、三资企业就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它是经我国有关部门批准,遵守我国有关法规规定,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外投资方与我国投资方共同经营或独立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公司法》通过公司章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股东会的设立可以由公司根据自身需要来确定:根据《外商投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规定:外商独资企业不设立股东会。”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因为外资企业的机构设置也是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第五十一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设监事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即应当按照一人有限公司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设置,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当然没有股东会,但不一定没有股东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不设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需要选择设立或者不设立:中外合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1)外商独资企业不设立股东会,其组织机构由公司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只有一个股东。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外商合资,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外商独资企业的组织机构应当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因为其比照的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法律规定;(2)对于外资企业来说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而对于外资企业来说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第三条、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第五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公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解析
备案机构应通过综合管理系统发布备案结果,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可在综合管理系统中查询备案结果信息。 第十二条备案完成后,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可凭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核准材料(复印件)或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向备案机构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或《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以下简称《备案回执》)。 第十三条备案机构出具的《备案回执》载明如下内容: (一)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已提交设立或变更备案申报材料,且符合形式要求; (二)备案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变更事项; (三)该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变更事项属于备案范围; (四)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进口设备减免税范围。相信看完这个回答你已经知道去哪里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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