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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仲裁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仲裁协议无效。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提请仲裁的事项应当是平等主体公...
仲裁协议的无效或无效使仲裁协议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其表现为: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解决;法院因拒绝司法管辖权而消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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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仲裁协议无效,除此之外当仲裁事项为法律禁止仲裁的内容、订立仲裁协议的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采取胁迫手段订立的仲裁协议都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协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无效: 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我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了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即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因此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不受法律的保护。 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 我国《仲裁法》第2条和第3条规定,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4)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该仲裁协议无效。 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如果有答辩且答辩中未对仲裁的管辖问题提出异议,则说明对方也接受仲裁。去查一查仲裁法就清楚了。 比如:1:《仲裁法》第十八条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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