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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房屋拆迁的程序不合法的,被征收对人征收补偿不满意的,是可以拒绝拆迁的,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 2、市、县...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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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如果有重大错误的,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宣告协议无效,追回房子。 拆迁补偿的标准和方式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为准。而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等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如果您认为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律师通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与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根据以往经验,只有主动采取措施,积极维护正当权益,才能得到更多、更及时的补偿。
拆除房屋时,需要对被拆除的人进行补偿,征收部门与被拆除的人签订拆除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除是先补偿后拆除的,如果对拆除补偿不满意,可以拒绝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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