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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2021-10-26
(一)主体不合适1、拆迁指挥部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配置协议,在一些政府主导的建设项目中,拆迁人员为了推进拆迁进度和管理拆迁事务,经常设立临时机构,即拆迁指挥部,在这里工作的人员都是从相关机构提取这个建设项目的拆迁指挥部没有资格,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不能成为合法的拆迁者,与拆迁指挥部签订拆迁补偿配置协议后,给今后的取迁配置带来潜在风险。被拆除的人必须认识到谁是被拆除的人。最简单的方法是检查与你签订拆迁协议的是否是拆迁许可证的拆迁人和建设部门。如果两者不一致,就不能签订拆迁补偿协议。2、没有拆迁许可证和有许可证但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公司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商业开发项目中,与被拆迁人直接接触的不是被拆迁许可证的拆迁人,而是以拆迁人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有两种可能性。一是受到真正拆迁人的许可委托和拆迁签订拆迁协议,拆迁人必须看许可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否则就没有拆迁许可证,二是真正的拆迁人将项目转让给其他拆迁协议,拆迁人必须看到拆迁委托书,确认拆迁委托书没有得到拆迁许可证。3、拆迁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设置补偿协议等主体在法律上的定位是拆迁公司,被拆迁人委托参加被拆迁人的谈判,该项目拆迁工作完成后转移到另一个建设项目,无论如何也不能成为拆迁人,以自己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设置补偿协议时,被拆迁人需要多少注意。拆迁公司和拆迁人均有委托合同,合同中有拆迁公司的条款,如不能发生拆迁人的诉讼、复议、访问等事件,拆迁公司为了不发生这样的事故自承诺拆迁人的条件,结果条件不能实现时,拆迁人去找拆迁人的理论,拆迁人多不承认,拆迁人提起诉讼(二)内容不确定的慎重签字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个是房子的取得时间不确定。二是异地住宅的交付时间和设置场所不明。第三,违约责任没有得到承诺。

相关法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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