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实践中,涉外离婚案件的判决与内地居民离婚案件的判决基本无异,具体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办理离婚,前...
实践中,涉外离婚案件的判决与内地居民离婚案件的判决基本无异,具体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办理离婚,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实践中,涉外离婚案件的判决与内地居民离婚案件的判决基本无异,具体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办理离婚,前提是必须提交有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及意见书。 2、涉外离婚案件且双方并无纠纷的,会听取双方是否同意以及离婚后财产分割、等处理意见后出具离婚判决书。 3、实践中,一方,对方长期定居国外且不参加诉讼的,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相较其他离婚诉讼更大
可在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原则中确定:(一)基本原则。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任何与我国法院所在地有一定实际联系的诉讼,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是否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法院管辖。3、维护国家主权原则。司法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行使专属管辖权,充分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二)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1、涉外民事诉讼中有特别规定的,应当适用特别规定;2、在涉外民事诉讼中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3、在我国缔结或参与的国际条约中,对管辖权有特别规定的,应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4、上述法律或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国际惯例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做法来确定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涉外离婚案件纠纷的管辖法院确定”等相关法律知识。如果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时,我国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当事人双方国籍、婚姻缔结地、子女国籍等等原因。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110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