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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国烟专〔2008〕18号 一、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市)携带卷烟的最...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国烟专(1993)第7号)文件规定,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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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就可以带15条烟;铁路部门对旅客携带香烟有明确规定,每名旅客最多可携带50条香烟进站乘车,超过数量的须出示相关部门出具的携带证明,符合要求后方可进站乘车。除此旅客可携带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20毫升;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不得超过120毫升;安全火柴限带2小盒;普通打火机只能带2个。
1、每人次1万支(50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确定异地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卷烟。凡因特殊需要超限量携带者,应持有县以上烟草专卖局出具的证明。卷烟生产经营企业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运输卷烟的,一律依法申领和使用准运证。
出境通关可以带20盒每盒香烟,也就是两盒(每盒10盒)。准确地说是400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关于中国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条例》规定的附件1:中国旅客带入物品限量表中的第二类物品、烟草制品、酒精饮料如下:(1)香港、澳门居民和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内地居民,免税香烟200支,雪茄50支,烟丝25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2)其他旅客,400支免税香烟,100支雪茄,500克烟丝;2瓶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1、5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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