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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促进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而制定...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各自的意思: 施工总承包,是指建筑工程发包方将施工任务(一般指土建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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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工程范围:特级企业: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4、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作为分包人的你,需要承担责任。总包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你们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受害人的赔偿项目有: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概念: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可能深受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 (二)法律依据:最高法院《人损问题解释》第18条 二、医疗费: (一)概念: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19条 (三)计算公式: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三、误工费 (一)概念: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0条 (三)计算公式: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四、护理费 (一)概念: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当程度的人身损害,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的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修养康复期间,根据医院的意见或司法鉴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护理,并因此所需支出的费用.护理费只发生在某些程度的人身损害中,一般以生活能力是否减损为判断标准.在伤残等重大伤害中,护理费的发生是必须的.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1条 (三)计算标准:护理费的计算可以依据护理人员有无收入而区别对待: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护理期限(天)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护理期限(天) 五、交通费 (一)概念: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2条 (三)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六、住宿费 (一)概念:住宿费是指在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有必要到外地进行治疗时,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而需要居住在旅馆或者招待所等地所支出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3条 (三)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 (一)概念: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因为必要的饮食消费而有权要求的补助.在受害人缺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情况下,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3条 (三)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八、营养费 (一)概念: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生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4条 (三)计算公式: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九、残疾赔偿金 (一)概念:残疾赔偿金是指由于相当严重的人身损害,指使受害人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在此种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5条 (三)计算公式: 【60以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伤残系数 【60--75】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伤残系数 【75以上】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伤残系数 十、残疾辅助器具费 (一)概念: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为补偿其丧失的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备的生活自助器具,如假肢、轮椅等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6条 (三)计算公式: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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