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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条件,必须年满30周岁。 第二个条件,有抚育、教育孤儿的能力。 第三个条件,没有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为了帮助孤残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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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据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①养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情况,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 ②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 ③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的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均为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④养父母发现养子女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准予解除。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被收养了还算孤残吗的具体回答如上
收养是指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人为养父母,被收养人为养子女。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程序才能成立,收养关系一经确立,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与亲生父母间的关系基本相同。守法律保护。孤残儿童收养的条件是: 许可条件 1、健康查体表(兰山区第一人民医院) 2、县级以上计生办同意收养证明。 3、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复印件。 4、抚养教育能力及经济状况证明。 5、无生育能力的出具县级以上医院不育证明。 6、1寸彩照2张,与被收养人合影的5寸彩照2张。 申请资料 1、健康查体表(兰山区第一人民医院)。 2、县级以上计生办同意收养证明。 3、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复印件。 4、抚养教育能力及经济状况证明。 5、无生育能力的出具县级以上医院不育证明。 6、1寸彩照2张,与被收养人合影的5寸彩照2张。 办理程序 一、收养人到儿童收养办提出收养申请。 二、收养办根据收养申请选择被送养对象。 三、收养办为被送养人做查找生父母或监护人的公告。 四、公告期60日后收养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儿童收养办。 1、健康查体表(兰山区第一人民医院)。 2、县级以上计生办同意收养证明。 3、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复印件。 4、抚养教育能力及经济状况证明。 5、无生育能力的出具县级以上医院不育证明。 6、1寸彩照2张,与被收养人合影的5寸彩照2张。 五、儿童收养办将所有材料报送院管理委员会。 六、收养人到财务科交社会捐助款。 七、审查合格后与收养人签定收养协议书。 八、儿童收养办通知儿童部将被送养对象交给收养人。
收养人向本院出入院处递交收养申请书,填写"领养婴童登记表",交收养申请资料。 按申请的先后顺序通知申请人来与孩子见面,如初步同意收养该孩子,可将孩子带回家中观察三个月,观察期间可带孩子到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负责。 经过三个月的观察,同意收养该孩子的可办理《收养证书》;如不愿意收养可将该孩子送回福利院,待下次排期。 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无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年满30周岁。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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