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必须“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亦即“有害债权”或者具有“诈害性”,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至于债务人及次债务人是否出于恶...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必须“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亦即“有害债权”或者具有“诈害性”,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至于债务人及次债务人是否出于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放弃到期债权,但如果对债权人造成了侵害,可以行使撤销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四条【债权人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根据《合同法》第74条第1款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必须“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亦即“有害债权”或者具有“诈害性”,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至于债务人及次债务人是否出于恶意,则非所问。关于有害债权或者诈害性的判断标准,我国学者多采“无资力说”中的“债务超过说”,以债务人处分财产后剩余资产不足清偿其所负债务为判断标准。
行政复议申请书样本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事实及理由:此致(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附:1.申请书副本__________份;2.证据__________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8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