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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变更产权人的话需要进过赠与或者买卖等形式。如需帮助请来电详谈...
(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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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势变更发生条件为: 1、客观存在情势变更事实; 2、主观层面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 3、在合同成立并生效后至合同终止前发生情势变更事由; 4、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于情势变更事由的发生不存在过错。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综上所述,上海居民离婚的,如果双方有小孩,并且是未成年,有一方要给对方抚养费。确定数额的时候可以用月收入为基础,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三十。一般情况下,抚养费都是按月支付,毕竟一次性支付的压力还是比较大。以后有增加或者减少的情况,双方再做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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