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在调解过程中,如果调解不成就应该终止调解。对此,《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
庭前调解指在诉讼程序启动后,开庭审理之前,由法院组织纠纷当事人进行和解,并促使当事人达成合意从而解决纷争的诉讼活动。庭前调解是对适合调解的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自治性、大众性、民间性是人民调停的性质和特征,也是《人民调停法》的灵魂。坚持人民调解的性质特点,要严格遵守人民调解的自愿平等,不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尊重当事人权益的三大原则,确保人民调解工作顺着正轨顺利健康发展。人民调停的三个原则如下。(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停。这反映了自愿平等的原则。这是人民调停的基础,贯穿整个人民调停活动。(2)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这反映了合法的原则。这是人民调停的依据。人民调停是人民调停委员会主持调停民间纠纷的大众活动,但必须依法、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法调停。(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通过调停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原则。这是人民调停的保障。调停、仲裁、行政和司法途径是当事人可以选择维持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当事人有权利用什么方法主张权利,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采用调停解决方案。
出现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委员会申请调解,受理申请后会指定一个或者数个调解员进行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第十九条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第二十条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
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调解委员会在工作中都有调解记录,如果调解内容日期有误,可以提出由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记录内容进行处理。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八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第二十九条调解协议书可以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二)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三)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1人已浏览
407人已浏览
337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